记者近日获悉,威海威海市日前下发《威海市人民相关部门关于一体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推进实施意见》。《意见》指出,绿色到“十二五”末
,建筑威海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建筑全部执行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同时,住宅整体自2015年开始,必须所有新建住宅建筑和集中供应热水的光热公共建筑应按太阳能光热建筑整体化要求设计。
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方面
,化行《意见》要求“十二五”期间基本完成具备改造价值的业资城镇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完成公共建筑节能改造50万平方米以上,县级部门办公建筑和相关部门投入资金的威海公共建筑要率先完成节能改造。到“十三五”末 ,推进一体完成具备改造价值的绿色城镇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在可更新能源建筑应用方面,建筑《意见》提出,住宅整体到“十二五”末,必须新建住宅建筑和集中供应热水的公共建筑全部推广应用太阳能光热
,城镇应用可更新能源的新建建筑达到60%以上
。《意见》对供热计量改变和供热系统节能改造方面提出要求 ,“十二五”期间,集中供热的新建建筑和完成节能改造的既有建筑
,符合条件的全部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大型公共建筑一体完成供热计量改造并实行计量收费 。
自2015年起,相关部门投入资金或以相关部门投入资金为主的部门办公建筑、公益性建筑、保障性住房,以及单体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 ,一体执行绿色建筑高等设计标准
。在加快可更新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方面 ,自2015年起
,威海市所有新建住宅建筑和集中供应热水的公共建筑应按太阳能光热建筑整体化要求设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