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陈靖
12月9日,持续证监会公布两则行政监管措施决定 ,督导对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广珠”)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5名保代出具警示函。发现
广东证监局警示函指出 ,上市实控收警示函付灵钧 、公司韩松、人占马国庆、用资郭湘、金中陈春芳5人作为ST广珠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 ,泰证未发现2016年11月至2019年末期间ST广珠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券名情况。
12月7日晚间 ,保代ST广珠发布公告称 ,持续公司实控人之一张坚力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督导《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经查明,发现张坚力自2015年11月以来作为ST广珠实际控制人之一 ,上市实控收警示函涉嫌指使相关主体从事证券违法行为并隐瞒相关事项,导致信息披露违法事实如下 :
一、ST广珠在2016年至2020年期间 ,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二 、ST广珠在2021年1月至3月期间 ,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 。
对此 ,广东证监局拟决定:对张坚力予以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的罚款,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对于上述问题 ,5位保代签署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2016年度)等文件均未反映ST广珠相关问题,因此构成违规。
据了解 ,付灵钧、韩松为ST广珠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马国庆为ST广珠2017-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 ,郭湘为ST广珠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陈春芳为ST广珠2018-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
对此 ,广东证监局决定对付灵钧、韩松、马国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