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物价局表示 ,莆田原收费标准延至2013年12月31日 ,市物即按月停放的价局,汽车不超过100元 ,小区摩托车不超过50元,停车电动车不超过10元
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N本网记者 许爱琼) 未来两年内,费两莆田市区物业“地盘”内停车费用不会“涨价” ,年内即按月停放 ,不涨汽车不超过100元,莆田摩托车不超过50元,市物电动车不超过10元 。价局记者昨日从莆田市物价局获悉,小区物业管理区域内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原标准将继续沿用,停车有效期延长至201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