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实施上海市住建委 、修订细则市房管局 、共有供后管理市发改委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修订后的产权《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供后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
12月6日,保障从上海市房管局了解到 ,住房修订后的上海实施《细则》增加了非沪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管理要求、相关行政管理和执法主体 ,修订细则并进一步规范了信用惩戒相关工作 。共有供后管理
据介绍 ,产权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的保障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等五部门制订的《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供后管理实施细则》(沪府办〔2016〕78号)有效期已届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