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 厦门一汽车公司经理利用阴阳合同 私刻印章侵吞800万差价
海峡网9月12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集法宣/文陶小莫/漫画)经理私刻印章 ,厦门利用阴阳合同 ,汽车侵吞侵吞800万元“销售差价”。公司近日,经理集美区人民法院针对这起职务侵占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利用判处被告人宋某有期徒刑八年二个月。阴阳印章
经查 ,合同宋某是私刻厦门一家汽车公司的经理,他利用职务上的厦门便利 ,侵吞了巨额的汽车侵吞客车销售款。
事件
签阴阳合同 ,公司侵吞800万差价
宋某曾先后担任厦门某汽车公司国内销售部湖北市场部业务员、经理经理,利用负责该公司在湖北市场的阴阳印章客车销售业务。
2012年2月,合同宋某代表自己公司与武汉一家物资公司达成销售200台客车的意向。随后,谎称武汉某汽车贸易公司系本公司的经销商 ,并以武汉某汽车贸易公司的名义与物资公司签订两份汽车产品销售合同 ,约定物资公司以单价79万元的价格购买200辆客车。
然后,宋某隐瞒已与物资公司签订上述合同的事实,私刻物资公司合同专用章,以物资公司的名义与厦门某汽车公司签订两份汽车产品销售合同 ,使该公司误认为该200辆客车系以单价75万元的价格销售给物资公司,从而形成800万元的差价。
2012年6月,宋某为让厦门某汽车公司顺利发车给物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