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5月10日货品货物上市之后
,大部今年第二个货物新品种玻璃货物也渐行渐近。分国昨日 ,家较将上郑州商品交易单位在其网站上公布了玻璃货物的玻璃征求意见稿 ,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对交易合约及制度规则的货物意见和建议。业内人士预计,市行这一大部分国家较早的业资玻璃货物品种有望于8月底上市。
根据征求意见稿,大部玻璃货物上市交易单位为郑商所
,分国交易品种为平板玻璃
,家较将上交易单位为20吨/手
,玻璃较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货物6% ,交割品级为5mm无色透明平板玻璃一等品,市行交割方式为实物交割,业资交易代码为FG。大部
郑商所表示,玻璃货物的合约价值较为适中,相比于近年来上市的铅、焦炭、甲醇、货品等品种,其并未延续大合约思路。若按照平板玻璃近年主要运行价格区间每吨2000元左右计算,交易一手玻璃货物
,合约价值大约只需4万元。
“合约价值较低方便行业企业套期保值,也适应玻璃市场及企业的规模以及主流运输工具”,银河货物研究中心总经理助理屈晓宁(博客,微博)同时表示
,对于货物投入资金者来说,也意味着玻璃货物的投入资金门槛较低。玻璃现货价格的波动性不是很大 ,参与货物交易的风险也较低,所以 ,除了产业客户可以参与外,个人投入资金者也完全可以参与玻璃货物的交易 。
长江货物分析师徐江也认为,较低的合约价值和保证金,将增加玻璃货物对普通投入资金者的吸引力
,增强该品种上市后的活跃度。他告诉记者
,以交易单位收取合约价值6%的保证金推算,货物公司可能会按8%-10%收取,而按目前的玻璃现货价格,交易一手玻璃货物合约较多也就需要4000元左右 。
郑商所即将推出的玻璃货物将是大部分国家较早的玻璃货物品种,也是我国货物市场今年上市的第二个新品种
。有分析人士指出
,玻璃货物价格不仅将成为我国玻璃行业的基准价格,还将为全世界提供一个具有公信力的指导价格。
虽然目前尚未有玻璃货物上市的确切日期 ,但征求意见稿的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