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潮州市印发《潮州市凤凰单丛(枞)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下称《办法》)
,凤凰从保护范围 、单丛生产规范、月日标志使用、起施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系统性规定 ,潮州出台枞茶自5月10日起正式施行
。新政行这标志着潮州市凤凰单丛(枞)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保护
明确定义及保护范围
《办法》对凤凰单丛(枞)茶地理标志产品给出了明确定义,是单丛指茶叶鲜叶产自潮州市市凤凰单丛(枞)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在保护区域内按照标准加工生产,月日品质达到标准要求的起施茶。《办法》所称标准,潮州出台枞茶指DB4451/T1-2021《地理标志产品凤凰单丛(枞)茶》 。
潮州市委宣传部供图。
《办法》明确,凤凰单丛(枞)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为:潮安区凤凰镇、文祠镇 、登塘镇 、赤凤镇